| 农药登记证号:WP20250230 |
|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宁尔杀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驱蚊液 |
| 剂型:驱蚊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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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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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羟哌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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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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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直接将本品涂抹于皮肤裸露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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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用于避免蚊叮咬,用于居家、旅游、户外等防蚊,保护时间达6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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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产品,切勿食用。2.本品对眼有一定刺激性,避免用于眼睛、口部及其周围皮肤。3.有皮炎和皮肤破损者禁用,过敏者禁用,婴儿、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4.用后及时洗手。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0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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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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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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