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034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阿维·乙多杀 |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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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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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8%
乙基多杀菌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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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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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时,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期均匀喷雾1次,以推荐剂量按每亩用药量兑水30—50公斤。2.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时,于二化螟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1次,以推荐剂量按每亩用药量兑水30—50公斤。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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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乙基多杀菌素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阿维菌素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传导使其身体麻痹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水稻二化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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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遵循“现混现用”的原则,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以防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严禁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施药时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带此标签前往医院就诊。2.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皮肤疼痛感持续,则需尽快就医。3.不慎溅入眼睛,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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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23.9克/升(阿维菌素82.6克/升,乙基多杀菌素41.3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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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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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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