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080 |
| 登记证持有人: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噻虫胺 |
| 剂型: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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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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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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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蛴螬 |
10-12.5千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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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花生播种前拌细沙土均匀撒施,耕地耙匀后播种。2.每季作物生长期最多施药1次,施药后应立即覆土,并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以利于有效成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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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可防治花生蛴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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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遇碱性物质易降解,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2.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3.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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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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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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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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