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093 |
| 登记证持有人: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虱螨脲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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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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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虱螨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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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锈壁虱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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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锈壁虱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2.本品在柑橘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3.使用前充分摇匀,配药时应尽量冲洗出包装内的药剂,以免浪费药剂或造成用药量不足。4.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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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取代脲类杀虫剂,药剂通过作用于昆虫幼虫、阻止脱皮过程而杀死害虫,防治柑橘树锈壁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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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有眼睛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注意安全防护,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使用本品时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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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二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0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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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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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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