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094 |
| 登记证持有人: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高氟氯·噻虫胺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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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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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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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氯氰菊酯5%
噻虫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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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黄条跳甲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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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黄条跳甲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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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高效氟氯氰菊酯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属钠离子通道抑制剂,通过阻断神经细胞中的钠离子通道,使神经细胞丧失功能,导致靶标害虫麻痹、协调差,最终死亡。噻虫胺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属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激动剂,作用于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突触,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二者混配用于防治甘蓝黄条跳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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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避免与氧化剂接触,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局部中毒症状:皮肤和眼睛不适感通常在24小时内恢复,皮肤、眼睛和黏膜刺激,咳嗽,喷嚏;全身中毒症状:胸部不适,心跳加速,血压过低,恶心,腹痛,腹泻,呕吐,视力模糊,头痛,厌食症,瞌睡,昏迷,痉挛,发抖,虚脱,呼吸道过敏,肺水肿,心悸,肌肉抽搐,头晕。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辅助吸氧或人工呼吸,若出现高效氟氯氰菊酯导致的惊厥症状,常规治疗方案用苯二氮类药物,如安定等。如果不起作用,应使用镇静剂。禁忌物:肾上腺素衍生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506克/升(高效氟氯氰菊酯60克/升,噻虫胺44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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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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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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