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43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维·茚虫威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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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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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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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1%
茚虫威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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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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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推荐兑水量40—45公斤/亩,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用水量。喷雾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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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为非内吸性杀虫剂,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无内吸性。茚虫威主要阻断害虫神经细胞中的钠离子通道,使神经细胞丧失功能,导致靶标害虫麻痹、协调差,最终死亡。二者混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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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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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99.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2.4克/升,茚虫威77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4%,25.7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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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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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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