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50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金农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农药名称:虫螨·茚虫威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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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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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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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7.5%
茚虫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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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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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每亩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1次。 2.本品若长时间放置出现分层属正常现象,使用前请摇匀。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甘蓝上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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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致使虫体麻痹死亡;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且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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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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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08克/升(虫螨腈81克/升,茚虫威27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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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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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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