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57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万豪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维·氯虫苯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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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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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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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5%
氯虫苯甲酰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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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1-1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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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在2小时内降雨,请不要施药。3.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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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抗生素类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酰胺类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叶片渗透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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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严禁引吐,避免呕吐物吸入肺部,携带标签到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6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38克/升,氯虫苯甲酰胺13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4%,43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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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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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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