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218 |
| 登记证持有人:哈尔滨理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咯菌腈·咪鲜胺·戊唑醇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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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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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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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
咪鲜胺2%
戊唑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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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恶苗病 |
2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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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按照药液与种子1:50的比例加水,充分搅拌均匀制成药液,再加入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置于阴凉处晾干。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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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咯菌腈是非内吸性杀菌剂,通过抑制葡萄糖磷酰化有关酶的转移来抑制菌丝体的生长,最终导致病菌的死亡。咪鲜胺通过抑制甾醇干扰病菌细胞壁的生物合成,对由子囊菌类和半知菌门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戊唑醇是三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病原菌细胞膜上麦角甾醇的去甲基化而表现出杀菌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水稻恶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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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配药和种子处理时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并清理裸露在土壤表面的种子,严禁畜禽进入。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51克/升(咯菌腈20.4克/升,咪鲜胺20.4克/升,戊唑醇10.2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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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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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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