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378 |
| 登记证持有人: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 农药名称:2甲4氯异辛酯 |
| 剂型:水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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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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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异辛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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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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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冬小麦返青后至拔节前或春小麦3—5叶期,阔叶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兑水量25—30公斤/亩。2.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时期和方法施药,喷雾时应均匀,避免重喷、漏喷,选择无风天气施药。3.最佳施药温度为10—25℃,白天施药时温度不低于5℃,倒春寒来之前7天内,禁止施药。4.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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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氧羧酸类选择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能穿过角质层和细胞膜,传导至杂草各个部位,最后致全株死亡。本品可用于防除小麦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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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结合实际情况,在当地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5.误服:请勿吸吐。出现上述症状,请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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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52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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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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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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