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19 |
| 登记证持有人:迈克斯(如东)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氟硫草定 |
| 剂型:微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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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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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硫草定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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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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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缓苗返青之后,禾本科杂草萌发前,向水田均匀喷雾施药一次,每亩兑水40公斤。施药后保持2—3厘米浅水层5—7天,之后进行正常田间管理,如缺水可缓慢补水,水层不淹没秧心,不能排水。水稻移栽前田面要平整。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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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啶羧酸类除草剂,其作用机理为微管组装抑制剂(3K1),通过抑制纺锤体的形成,从而抑制细胞分裂、根系和芽的生长。主要通过新生幼苗的根和幼芽吸收,阻断植物细胞纺锤体微管的形成,造成微管短化,不能形成正常的纺锤丝,使植物细胞无法进行正常的有丝分裂,造成杂草生长停止、死亡。可防除水稻田里的稗草、千金子、稻稗、马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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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长衣、长裤、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和胶鞋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及肥皂水彻底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衣物。避免吸入雾滴,不慎吞服或吸入对人体有害。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或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须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切勿重复使用或挪作他用。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施药时身体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15—20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15—20分钟。如果戴有隐形眼镜,将其摘掉后再继续冲洗5分钟,或请医生诊治。4.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立即拨打紧急救助电话,请医生诊治,注意保暖和休息。5.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分数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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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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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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