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22 |
| 登记证持有人:内蒙古犇星化学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草铵膦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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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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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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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600-10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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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40公斤,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林业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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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草铵膦为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紊乱,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停止,最终导致杂草死亡。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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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抽烟。施药后应及时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手或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7.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严禁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烧、多汗、流涎、面色苍白、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血压升高、心跳加快、震颤、语言不清、昏迷,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造成死亡危险。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请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误服:漱口或喝大杯水。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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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0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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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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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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