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34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氟醚·灭草松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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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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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44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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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氟羧草醚80克/升
灭草松36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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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5—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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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花生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采用茎叶均匀喷雾施药。2.推荐兑水量30—40公斤/亩,喷雾应均匀、周到。3.使用之前,要先进行试验,取得经验后再使用。由于是触杀型除草剂,叶面喷雾时要求尽量均匀、周到。喷药后可能会产生黄色斑点药害,一般10天后可以恢复正常,不影响生长,但使用量不能过多。4.对阔叶杂草的使用时期不能超过6叶期,否则防治效果不好。5.用药前和喷药时不应翻耕土壤,以免将杂草压埋在土壤下面,使药液接触不到杂草而影响除草效果。6.气候恶劣时如冰雹、洪涝、干旱不要再使用。7.施药时注意不要使药飘移至棉、甜菜、向日葵、观赏植物与敏感作物田中,否则会发生药害。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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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草松和三氟羧草醚的混配除草剂,苗期茎叶处理,用于防除花生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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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头晕、头痛、乏力,严重者神志异常及黄疸、肝功能异常。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若判断为灭草松中毒为主,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炭。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6.7%(三氟羧草醚6.7%,灭草松30%)。三氟羧草醚钠盐7.1%,85克/升;灭草松钠盐32.7%,392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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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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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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