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36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乙羧氟草醚 |
| 剂型: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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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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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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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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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春大豆田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每亩按规定用量兑水25—30公斤; 每季最多使用本品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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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触杀型苗后除草剂,活性较高,对下茬作物安全。对春大豆田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有效,使用后能很快被叶片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使叶片发黄迅速枯死。可用于防除鸭跖草、藜、苋、蓼、苍耳、龙葵、苘麻、香薷、铁苋菜、马齿苋、田旋花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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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使用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2.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量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减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施药期间,操作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好胶手套、防护面罩等保护用具,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等。3.在高温或低洼排水不良、低温高湿、田间长期积水、病虫危害影响大豆生育环境条件下,施用本品易对大豆造成药害,但1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和产量。4.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本品,以免对下茬作物造成影响。5.施药后,大豆会发生触杀性灼伤,施药2周后恢复,不影响产量,苗后杂草出剂后尽早施药,不要在花期用药。6.施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9.该产品易燃,注意使用安全。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9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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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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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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