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45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万豪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精异丙甲草胺 |
| 剂型:乳油 |
|
毒性及其标识: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异丙甲草胺960克/升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西瓜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根据土壤墒情决定兑水量,30—60公斤/亩,在西瓜播后苗前,采用土壤喷雾施药一次。3.西瓜属于敏感作物,应严格控制用药量,并根据当时、当地具体情况,在技术部门指导下用药。4.请勿在水旱轮作栽培的西瓜田和小拱棚使用本品。5. 在质地粘重的土壤上施用时,使用高剂量;在疏松的土壤上施用时,使用低剂量。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萌发杂草的芽鞘、幼芽吸收而发挥杀草作用。适用于西瓜田播后苗前土壤处理,可防除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马唐、牛筋草、狗尾草、碎米莎草、马齿苋、反枝苋及蓼等。
|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或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应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水量的一半,然后按所需剂量加入本品,再加足剩余的水,搅拌均匀即可使用。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尽量避开在农田内寄生性天敌昆虫盛发期施药,减少对寄生性天敌昆虫的危害。5.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不得采摘毗邻施药西瓜田的桑树最外围桑叶用于喂蚕,降低对家蚕的危害。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4.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5.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6.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分数87%。 |
|
核准日期:
2026-01-21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