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55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嘧磺隆 |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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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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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嘧磺隆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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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3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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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亩用水量:30-50公斤/亩。本品对门氏黄松、美国黄松等有药害,不能使用。本品为非耕地除草剂,不能用于农作物田除草。避免飘移到其他农作物上,避免产生药害。2.本品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减低药效,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3.施药时选择无风或微风天气。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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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和根部生长端的细胞分裂,从而阻止植物生长,导致植物死亡。杀草谱广,可防除大多数阔叶杂草、禾本科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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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使用过的喷雾器,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非抗性作物喷其他的农药。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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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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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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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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