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88 |
|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滴·氨氯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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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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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30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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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氨氯吡啶酸64克/升
2,4-滴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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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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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春小麦4—5叶期,杂草2—5叶期,兑水30公斤/亩,均匀茎叶喷雾一次。2.使用前需将药剂充分摇匀;配置药液应充分搅拌。3.建议在日平均气温8℃以上使用本品。在无风或微风晴天的上午或傍晚施药。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不可与呈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能用弥雾机或超低量器械喷雾。100米内或下风种有阔叶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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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型苗后茎叶处理剂,用于防除春小麦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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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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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分数(2,4-滴21.3%,氨氯吡啶酸5.7%)。氨氯吡啶酸三异丙醇胺盐10.2%,115克/升。2,4-滴三异丙醇胺盐39.7%,448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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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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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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