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90 |
|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氟羧醚·高氟吡·灭草松 |
| 剂型: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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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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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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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氟羧草醚4.5%
灭草松18%
高效氟吡甲禾灵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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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80-9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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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花生田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兑水量4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喷药时防止药液飘移临近小麦、玉米、水稻、甘蔗等禾本科作物田及阔叶作物田。3.应避免在6小时内可能下雨的情况下施药。4.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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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灭草松是选择性的触杀型苗后除草剂,防除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对禾本科杂草无效;高效氟吡甲禾灵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防除禾本科杂草,对阔叶作物安全;三氟羧草醚为接触型的选择性芽后除草剂。三者复配用于防除花生田的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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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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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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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76克/升(三氟羧草醚47.8克/升,高效氟吡甲禾灵37.2克/升,灭草松19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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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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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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