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497 |
| 登记证持有人:镇江先锋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烟嘧磺隆 |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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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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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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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4-5克/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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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4叶期进行茎叶喷雾施药,兑水量30—5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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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选择性玉米除草剂,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其被叶和根吸收,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一般条件下苗后处理20—25天植株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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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用药前应仔细阅读标签,严格按照标签的推荐剂量使用产品。2.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自交系玉米及制种玉米田不宜使用;勿超剂量使用避免产生药害。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氯磺隆等的玉米田,及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要间隔10个月以上。5.本品有皮肤和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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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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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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