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505 |
| 登记证持有人:大山作物科学(山东)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14-羟基芸苔素甾醇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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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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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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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调节生长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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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小麦拔节期、齐穗期各喷雾施药1次。喷雾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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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促进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可用于调节小麦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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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3.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避免眼睛接触,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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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0.07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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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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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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