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WP20260021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新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残杀威·溴氰菊酯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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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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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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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溴氰菊酯1%
残杀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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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1.5毫升/平方米 |
滞留喷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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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先关闭门窗,在距离墙壁及物体约1米处,用水稀释50—120倍向空中喷射,平均每10平方米喷射5秒左右。2.关闭门窗期间,人不要留在室内,3.施药20分钟后,打开门窗通风,充分通风后人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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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残杀威和溴氰菊酯配制而成的卫生杀虫剂,具有胃毒、熏杀和击倒作用。用于防治室内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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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切勿污染食物、餐具及饮用水。2.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使用本品时应做好防护,避免接触皮肤或吸入药剂。喷施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3.本品存放日久可能出现分层,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4.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仅用于室内;蚕室及附近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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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能催吐,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82克/升(残杀威72克/升,溴氰菊酯1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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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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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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