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9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5-6 | 有效期至: | 2030-5-5 |
| 农药名称: | 烯啶·呋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7-11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呋虫胺 | dinotefuran | 45%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9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啶·呋虫胺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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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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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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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45%
烯啶虫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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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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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为45—50公斤/亩,并应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践。2.采用全株叶面均匀、周到喷雾,以确保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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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呋虫胺与烯啶虫胺混配而成的制剂,呋虫胺是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和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广泛分布于作物体内。烯啶虫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对害虫的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致使害虫麻痹死亡,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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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避免持续使用,或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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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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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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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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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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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5-0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