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9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5-6 | 有效期至: | 2030-5-5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04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7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96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东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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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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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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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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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量30—50公斤/亩,喷雾务必喷匀喷透。2.宜在傍晚前后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左右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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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具熏蒸作用,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γ-氨基丁酸,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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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3.避免与氧化剂接触。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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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症状主要为头痛、呕吐、出汗等,严重时可导致腹泻发生或重者抽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在抢救过程中禁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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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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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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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0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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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5-0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