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10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5-6 | 有效期至: | 2030-5-5 |
| 农药名称: | 春雷霉素·嘧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
| 备注: | 质量浓度235.4克/升(春雷霉素21.4克/升,嘧菌酯214克/升)。 春雷霉素盐酸盐水合物2.3%。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嘧菌酯 | azoxystrobin | 20% |
| 春雷霉素 | kasugamycin | 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105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春雷霉素·嘧菌酯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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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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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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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
春雷霉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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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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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病害发生初期施药,间隔7—10天第二次用药。防治水稻叶瘟,在秧苗3—4叶期常规喷雾;防治穗颈瘟,第一次用药的关键期为水稻破口前3—5天。推荐兑水量30—45公斤/亩,喷雾需均匀、周到。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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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春雷霉素是一种农用抗生素,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可抑制菌丝生长。嘧菌酯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属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二者作用机理不同,复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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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哺乳期的妇女及过敏体质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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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抽搐、痉挛、恶心、呕吐、腹泻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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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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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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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235.4克/升(春雷霉素21.4克/升,嘧菌酯214克/升)。 春雷霉素盐酸盐水合物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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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5-0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