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PD20095426
- 登记证号
- PD20095426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10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80克/升。 2024年11月26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催熟 | 800-1000倍液 | 涂果或喷雾 |
1.番茄果实由青转向后施药。2.当气温在20℃以上使用本剂药效最佳,否则药效不太好。3.在晴天下午喷药为好,6小时后如遇降雨不需要喷施;使用过量可加强浇水,注意合理施肥;施用本品时应遵循一般农药安全使用规程。4.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促进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药剂由植物的叶片、树皮、果实或种子进入植物体内,然后传导到起作用的部位,便释放出乙烯,能起内源激素乙烯所起的生理功能,如促进果实成熟及叶片、果实的脱落,矮化植株,改变雌雄花的比率,诱导某些作物雄性不育等以调节植物的代谢、生长和发育。
1.施用的药液应随配随用,勿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本品含有少量沉淀,不影响药效,储存过程中勿与碱金属的盐类接触。3.本品具有刺激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4.本品对皮肤、粘膜、眼睛有刺激性,对粘膜有酸蚀作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如皮肤接触药液,立即用水和肥皂冲洗干净。如溅入眼内,要及时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治疗。皮肤或眼局部污染损害按一般酸灼伤处理。2.误服后口腔、咽喉、食管和胃黏膜均受酸蚀刺激,出现口腔黏膜和咽部红肿、破溃,并较快出现上腹烧灼感和频繁恶心、呕吐,亦可致消化道出血,呕吐物呈棕黑色,胆碱酯酶活性降低。对症治疗,不能引吐。无特效解毒剂。误服者应予洗胃,洗胃动作应轻柔,洗胃液以2%—3%氧化镁乳液比较好,温度宜稍低,有消化道出血时应于洗胃液中加去甲肾上腺素,洗胃后用盐类泻剂导泻。3.控制胆碱酯能中毒症状阿托品剂量不宜过大,不能因意识不清或昏迷即按严重中毒用药;具体用药量和给药方法可参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中毒处理。4.处理乙烯利的麻醉作用,无特效解毒剂,血液中乙酰主要通过呼气排出,故必要时可使用呼吸兴奋剂促进其排泄。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及碱性物质等存放。2.置于儿童和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质量浓度48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