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锌·烯唑醇PD20120568
- 登记证号
- PD20120568
- 农药名称
- 锰锌·烯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3-27
- 批准日期
- 3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唑醇2.5%
代森锰锌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400-6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400-600倍液 | 喷雾 |
1、梨树黑星病在发病初期使用,间隔7—10天喷一次。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在病菌侵染初期使用,间隔10—14天喷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保护性和治疗性杀菌剂复配而成,既有保护、治疗、铲除作用又有内吸、顶向传导的抗真菌活性,对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病害有良好的效果。还具有粒径小,粘附性较强,持效期较长等特点。可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苹果树斑点落叶病。
1、在梨树和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及时洗手及暴露在外面的皮肤。 3、对鱼类高毒,不可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用具。对蜜蜂、家蚕有毒,蜜蜂采蜜期禁止用药;桑蚕养殖区附近禁用。 4、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剂。 6、用完后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为保护环境不可随意丢弃。
若不慎中毒,应速中断毒物接触与吸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治疗。误服者迅速催吐和洗胃,对症治疗。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