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PD20095878
- 登记证号
- PD20095878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双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5-30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20-30克/亩 | 毒土法 |
移栽水稻田插秧前或栽后20天内均可施用。以插后杂草萌发初期施药防效最佳。毒土(砂)法均匀撒施。施药时保水3-5厘米,5-7天,在此期间只能续灌,不能排水。
苄嘧磺隆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 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对水稻安全。可防除水稻移栽田中鸭舌草、泽泻、节节菜、牛毛草、眼子菜、四叶萍、水芹等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对稗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1、施药前田应耕平,以防露出水面地块影响药效。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保水良好的田块可选用较低剂量,反之选用较高剂量。 3、对鱼类有毒,使用时要注意,施药后器械洗涤的水切勿倒入鱼塘或者与鱼塘相连的水沟里。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阔叶作物或树木对本剂敏感,避免与之接触。 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把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1、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2、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水洗净;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勿用药物引吐,饮用大量水催吐。
1、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