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95954
- 登记证号
- PD20095954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草甘膦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它杀草谱广,对40多科杂草有防除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操作时,应戴好橡胶手套、防毒面具,穿防护服,不可他用。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 2、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工作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 4、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不宜用此类容器包装。 5、不得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包装物或防护用具,避免污染水源。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1、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再服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2、若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地方存放,并加锁。 2、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 3、贮运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化肥、饮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