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141451
- 登记证号
- PD20141451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亿芽孢/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黑包公有害生物防控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8
- 批准日期
- 10亿芽孢/克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亿芽孢/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200-25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曲病 | 100-125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稻曲病,防治2次效果最佳;在水稻孕穗末期和抽穗初期各施药一次。2、在小麦扬花期施药,连续2次间隔7天。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属细菌,对水稻稻曲病具有较好防治作用。该菌剂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展能力。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养殖区及桑园附近禁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