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6045
- 登记证号
- PD20096045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5
- 批准日期
- 8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9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应在冬油菜移栽前或油菜移栽活棵后、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茎叶处理。2. 本品对黄瓜、菠菜、谷子、高粱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气,请勿施药。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能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通过下胚轴吸收传导,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从而起到除草作用。适用于冬油菜田防除一年生杂草。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严重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并于施药10天内进行喷灌水一次,以保证效果;有机质含水量量高的地区使用本品的,适当增加用药量。3.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施药时应做好皮肤和眼睛的防护措施。药液溅入眼睛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2、若误服中毒,饮大量水催吐,并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