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70009
- 登记证号
- WP20170009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阳市康家日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批准日期
- 0.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拧开瓶盖,将液瓶向右旋紧于电热液体蚊香器内。接通电源,打开开关即可。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离人体不超过2米为宜。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新的蚊香液。于睡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最佳。
本品为无香配方,温和不刺激。特选优质芯棒,不易堵塞,确保电热蚊香液药效稳定挥发。含四氟甲醚菊酯成分,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使用方便,为取得最佳效果,请与闪客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
1.使用时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立向上,防止蚊香液渗漏。 2.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误服。 3.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 4.过敏者禁用。使用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本品对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若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若不慎吸入或误食,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