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吡甲禾灵PD20096073
- 登记证号
- PD20096073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8%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部韩农(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17
- 批准日期
- 10.8%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1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产品用于防除禾本科杂草时,于杂草3-5叶期施药,每亩用水量15-30升,细雾滴均匀茎叶喷雾。 2、气候干旱情况下须适当加大用药量。 3、避免中午高温时用药。 4、杂草较大时适当加大用药量。 5、施药一小时后降雨对药效无影响。
本产品是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可用于大豆、棉花、花生、油菜、甘蓝、马铃薯和西瓜等作物田中防除看麦娘、稗草、马唐、狗尾草、牛筋草、野燕麦、芦苇等禾本科杂草,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对阔叶作物安全,低温条件下效果稳定。
1.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喷药时,药液勿飘移到禾谷作物上。 2.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3. 本产品对鱼类有毒,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它水源,以免引起污染。 4.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5.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 若皮肤接触时,应以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