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草·丁草胺PD20120214
- 登记证号
- PD20120214
- 农药名称
- 噁草·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沃野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9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34%
噁草酮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 在水稻播种覆土后或覆土后覆膜前,土壤均匀喷雾不能重喷或漏喷,喷药后半小时可盖膜。 2、亩用制剂量兑水30-60公斤。施药在秧苗一叶一心期,用药一周内,田板保持湿润状态,有利于药效发挥,田板不可有积水,以免产生秧苗蹲苗药害。
本产品是环状亚胺类和酰胺类农药混配剂。本复配产品一次用药能有效防除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一年生杂草。
1.本产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2.只能浇水,不能灌水或渍水,保持田板湿润。严格盖土,盖土深度0.5-0.8厘米;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塘等水体;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若误服,请立即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可用土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时,服用活性炭;如果还没腹泻,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