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20204
- 登记证号
- PD20120204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2-7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1-2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本品兑水稀释后,用木棍适当搅动,以搅拌均匀。随着用药量的增加,持效期延长。持效期长达20天以上,建议在虫害初发时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请避开高温和强光使用。
本品为吡虫啉水分散粒剂,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作用于烟酸乙酰胆碱脂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无交互抗问题,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1、不可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6、应与其它农药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使用不超过3次。
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 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