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0127
- 登记证号
- PD20120127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9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2024年3月20日,增加葱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8-4.7克/亩 | 喷雾 |
| 葱 | 蓟马 | 3.2-4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或葱蓟马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均为20—4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用药4小时后遇雨,不影响药效。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害虫麻痹死亡,其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和葱蓟马。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误食,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