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40149
- 登记证号
- WP20140149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云南南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3
- 批准日期
- 0.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除虫菊素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用前摇匀,关闭门窗,竖直罐体,按下阀门;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射,驱杀蜚蠊时(俗称蟑螂),直接喷射于其出没,栖息处,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对房间做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
本品系从天然除虫菊花中提取的除虫菊有效成分,对蚊、蝇、蜚蠊具有击倒触杀与驱避作用。可用于家庭、学校、医院、会所、宾馆、超市、餐厅、办公场所、食品工厂、养殖场等室内环境防治蚊、苍蝇、蜚蠊。
1、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3、本品对鸟类鱼类、蜜蜂有毒,避免与鸟类、鱼类、蜂和蚕接触;对家蚕高毒,避免在蚕室内使用;4、本品属压力包装,属于易燃易爆品,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使用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口、鼻周围皮肤接触可能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可能引起头痛、头昏、恶心等症状。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