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41698
- 登记证号
- PD20141698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6-29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8-12克/亩 | 喷雾 |
1、在稻飞虱若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4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 2、大风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是14天。
本品是一种烟碱亚胺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内吸和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防效较好。
1、本品应与杀虫剂轮换使用,以防产生抗药性。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3、本品对桑蚕、蜜蜂高毒,禁止在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使用,不能直接使用于桑蚕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和清洗药械时避免污染池塘和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3、若不慎吸入药液,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4、经口误服,诱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