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20055
- 登记证号
- PD20120055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绿霸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6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2.1-3.2克/亩 | 喷雾 |
1、在低龄若虫始盛期,每亩兑水40~60升进行叶面喷雾。配药时先将推荐剂量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加入到所需水量,混合均匀后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上。
本品是氯代烟碱类杀虫剂,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