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螨特PD102-89
- 登记证号
- PD102-89
- 农药名称
- 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7%
- 登记证持有人
- 爱利思达生物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8
- 批准日期
- 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螨特5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螨 | 1560-235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螨 | 32-45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叶螨 | 1560-2350倍液 | 喷雾 |
1.用药适宜时期应掌握在害螨发生始盛期。若红蜘蛛发生期长,数量大,连续用药的间隔期为21-28天。 2.使用本品时,先用少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再加入足量水充分搅拌后喷雾。 3.本品没有内吸作用,为保证药效,喷药时应保证叶片两面都均匀喷到。 4.使用本品于高度低于25厘米的棉株或处于嫩梢期的甜橙时,不宜使用低于2300倍的稀释倍数。 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6.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柑橘和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在柑橘、棉花和苹果上一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1.本品对害螨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三种作用方式,对成螨和若螨均有较好防治效果。 2.本品作用机理独特,害螨接触有效剂量的药剂后立即停止进食和减少产卵,48-96小时死亡。作物可以得到及时保护。
1.用药前应仔细阅读标签,按照标签的推荐使用产品。 2.本品不能与强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3.在炎热而潮湿的天气下,幼嫩作物喷洒本品后可能会出现轻微的药害,使叶片皱曲或出现斑点,但对作物生长没有影响。 4.本品对鱼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河流水体,鱼塘附近禁用,且不可在鱼塘清洗沾有药剂的器具。 5.使用过的包装及废弃物应作集中焚烧处理,避免其污染地下水,沟渠等水源。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此药对皮肤有微刺激,配药和施药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剂。喷药后清洗外露的皮肤,及时更换喷药时穿戴的衣物。 2.如不慎出现药剂接触眼睛或皮肤的情况,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此标签就医。 3.如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并携此标签就医。 4.如不慎吞服,立即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避免使用酒精,并携此标签就医。此药无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产品为可燃性液体,应远离热和火源贮存。 2.应于室内存放本产品,避免高温曝晒。勿与食物、饮料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3.本产品为可燃性液体,应按照农用化学品运输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 4.本产品应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