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 噻嗪酮PD20141785
- 登记证号
- PD20141785
- 农药名称
- 吡蚜· 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3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33%
吡蚜酮1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18克/亩 | 喷雾 |
1.适宜施药时期: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2.本品应现配现用,喷雾时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3.本品用二次稀释法。
本品为吡蚜酮和噻嗪酮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噻嗪酮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吡蚜酮作用机理为:水稻飞虱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过程不可逆转。本品可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等;不得吸烟、进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施药后应及时洗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对蜜蜂有高毒性,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8.本品对白菜、萝卜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濑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