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颗粒剂WP20190019
- 登记证号
- WP20190019
- 农药名称
- 杀虫颗粒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功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15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倍硫磷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外 | 蚊(幼虫) | 15克/平方米 | 撒施 |
| 室外 | 蝇(幼虫) | 15克/平方米 | 撒施 |
使用时,直接将药剂按下述用药量均匀撒施于所需处理的水体表面或苍蝇孳生地。
本品用于防治蚊幼虫(孑孓)、蝇幼虫,适用于各种蚊、蝇幼虫孳生场所。
1.使用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不要让药剂沾染皮肤和眼睛。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和工作服等。 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敏感体质人士、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远离本品及施药场所。 4.对鱼、蚕和蜜蜂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鸟类保护区禁用。 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源。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药剂沾染皮肤或眼睛,请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误食、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并远离火源和热源。 应置于儿童及宠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运输时,请注意防雨淋、高温,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包装。 请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