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草酯PD20111433
- 登记证号
- PD20111433
- 农药名称
- 炔草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宇龙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27
- 批准日期
- 97%
- 备注
- 2022年12月30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草酯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属于芳内吸性苗后禾本科杂草除草剂,加工成制剂后主要用于防除野燕麦、看麦娘、燕麦、黑麦草、普通早熟禾、狗尾草等。
1.仅用于制剂加工,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他场所。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操作时穿长裤、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品。操作时不能饮水、吸烟、吃东西等;工作完后,立即清洗手脸等。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4.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一旦着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消防防护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等,在上风向灭火。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碳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饲料混运同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