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脲PD20141908
- 登记证号
- PD20141908
- 农药名称
- 除虫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7-31
- 批准日期
- 98%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除虫脲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生物活性: 杀虫 2.熔点: 222.8-223.3℃ 3.蒸气压: 4.0×10-5Pa(20℃) 4.溶解度(20℃):在水中的溶解度为 0.025mg/l,在二氧甲烷中的溶解度为20-50g/l,在异丙醇中的溶解度为1-2g/l,在甲苯中溶解度为2-5g/L。 5.稳定性: 20℃时在pH=7条件下,24小时无水解现象。
1.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2.工作后及时换洗被污染衣物,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3.仓库及生产厂区应配制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宣贴防火宣传语。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气污物,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发生泄漏时,远离污染区,避免扬尘,小心回收,或收集运至特殊废物处理场处理。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对皮肤和眼睛无刺激性,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产品质量保证期: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本品的保证期,从生产日期算起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