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11321
- 登记证号
- PD2011132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博白县天地和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6-12-5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白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始盛期用药,喷雾要均匀周到,严禁雨天用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具有触杀、胃毒及一定熏蒸作用。对小白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载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胶靴、戴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和家蚕的鸟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并远离鸟类自然保护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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