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酮PD20111234
- 登记证号
- PD20111234
- 农药名称
- 噻嗪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8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施药时喷雾要均匀,保证足够的喷液量,使药液能充分与虫体接触,加大害虫的受药面积。 2、使用最佳时期:掌握在若虫盛孵期喷药。 3、清晨或傍晚施用,防治效果更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1、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杀虫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2、其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干扰昆虫新陈代谢,使害虫生长发育畸形而死。3、本品对成虫的繁殖能力及卵的孵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时应对水稀释后均匀喷雾。 2、药液不应直接接触白菜、萝卜,否则会产生褐斑及绿叶白化等现象,施药时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3、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必要的防保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 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5、本品对水蚤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6、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7、柑橘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收入,就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就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发生误服或中毒应立即催吐,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门的解毒药。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 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