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6449
- 登记证号
- PD20096449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爱菊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4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瑞农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20-40克/亩(南方地区)60-8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1、于小麦蚜虫发病初期(田间始见零星病斑)时开始施药,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其主要作用是干扰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使害虫神经麻痹而死,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施药时应注意防护,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食东西,药后用清水或肥皂水洗净裸露皮肤。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4. 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