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PD20141978
- 登记证号
- PD20141978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3
- 批准日期
- 100克/升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在小菜蛾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
本品属吡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在桑蚕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使用时避开天敌放飞区和鸟类保护区。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 急救措施:不慎被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吞服,勿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无特殊的解毒药,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和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