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菌酯PD20161519
- 登记证号
- PD20161519
- 农药名称
- 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14
- 批准日期
- 5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32-40克/亩 | 喷雾 |
| 黄瓜 | 霜霉病 | 26-32克/亩 | 喷雾 |
1、于黄瓜霜霉病发病初期用药1次,视病情间隔7-10天再施药1次,喷雾时将作物叶片均匀喷雾。防治水稻叶瘟病,在叶瘟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第1次药,7-10天视病害发生程度决定是否再施药1次;防治穗颈瘟以预防为主,一般在水稻破口期施药1次,水稻齐穗期再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黄瓜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20天。
嘧菌酯属于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对真菌病害的所有阶段都有作用,兼具保护和防治作用,对黄瓜霜霉病、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配药时,应带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喷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 2.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并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污染饮用水源地。 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 4.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误服:若误服,切勿引吐。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混放。本品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