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080104
- 登记证号
- WP2008010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三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19
- 批准日期
- 1.2%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三荷日用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本品适用于宾馆、居家等室内场所,主要防治对象是蚊子。使用时,拧开瓶盖,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工作时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当药液用完,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使用时,放置在上风处。
1.对人畜低毒,勿与食品一起存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对鱼、蚕有毒,勿在蚕室及其附近使用,且勿将本品投入鱼塘中,用后洗手。 3.当加热器工作时,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 4.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 5.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6.无论使用墙面插座或拖线板,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不小心皮肤沾附药液后请用清水冲洗;若误食,请速就医并出示本包装.
贮存应在干燥、通风、避光的仓库内,产品堆放时一定要保持竖直向上状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同时醒目标注“远离儿童”。 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日晒、雨淋和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