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6551
- 登记证号
- PD20096551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浪之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8-23
- 批准日期
- 81.5%
- 备注
- 2023年9月20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开封市浪潮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使用本品应在夏玉米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均匀喷雾。 2、严格按照推荐用量施药。 3、勿将药液飘移到附近敏感作物上。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 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 出土即被杀死。用于夏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和部分阔叶杂草的防除。
1、每季夏玉米只能使用本品处理土壤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开启包装物及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4、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也不可做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急救措施: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一旦中毒,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5.本品易燃,注意防火。